肝 肝為風木之臟,內寄相火,主疏泄,而性喜條達,並且具有儲藏血液的功能,故其病變機理一般較為 複雜,但主要亦不外肝氣鬱結、肝火亢盛、肝陽上擾以及肝風內動等。肝臟病變從病機性質而論,可分為 虛、實兩大類,故肝虛證,多選取足厥陰、少陰經穴為主;如肝木侮土而致脾虛者,治應於瀉肝的同時, 兼以調補脾土。 證治 肝氣鬱結:治療以取本經俞穴為主,兼取足少陽、太陰、陽明經穴。針刺平補平瀉法,通經氣而疏肝 木,兼以調和脾胃。 肝火亢盛:治宜取本經俞穴為主,針瀉不灸,以瀉肝經之火。 肝風內動:治宜取足厥陰、督脈及十二井穴為主,毫針瀉之或用三稜針點刺出血。 肝陰虧虛:治宜取足厥陰、少陰經穴,單針不灸,補肝之陰而潛虛陽。 |
膽 膽附於肝而為表裡,在經絡上相為絡屬,在生理上關聯至為密切,在病理上亦多相互影響。膽腑病證有 虛實之分,實證的多見膽火亢盛,治以瀉法;虛證的多屬膽氣虛怯,治以補法。均以俞、募穴和肝、膽經穴 為主。 證治 膽火亢盛:治療當取足少陽、厥陰經穴為主,針瀉不灸。 膽氣虛怯:治宜取本腑背俞和足少陽、手少陰經穴為主,針補並灸,以寧心壯膽。 |
黃疸 證治 1.陽黃: 治則:疏肝利膽,清熱利濕。 治法:取足少陽、太陰經穴為主。針刺瀉法。 2.陰黃: 治則:健脾利膽、溫化寒濕。 治法:取足陽明、太陰經穴及背俞穴為主。針刺補法,並灸。 |